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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BB平台体育    发布时间:2025-04-18 18:23:01

  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查阅目录。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申请本机关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机构名称:旌德县财政局办公室;办公地址:旌德县财政局三楼;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邮政编码:242600;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或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打印,申请表复印有效。

  1.信函。通过信函提出申请的,应填写申请表,收信人名称请注明“旌德县财政局”,并在信封正面左下角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只接收中国邮政寄件。通信地址:旌德县财政局三楼办公室;联系电话:;邮政编码:2426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线.传真。通过传真提出申请的,应填写申请表,并在传真第一页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传真总页数,发送传真后应电话联系进行确认。传真号码: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5.本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行政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本省有关法律法规收取信息处理费。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综〔2021〕28号)规定执行。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互联网联系方式:。(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意见建议,不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查看第二部分“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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