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400-8915-877
返回列表

“个体急救”露端倪 蹲医院发名片能预约能还价

来源:BB平台体育    发布时间:2024-09-13 10:30:53

  前天晚间,一辆载有病人的“120”急救车与丰田车相撞后侧翻在芥园西道上,随后车上的病人被另一辆“120”急救车接走。有意思的是,记者调查后发现这两辆急救车竟然都是个人经营的“黒120”。病人为何会乘坐“黑急救车”,这些“黑120”长期呆在啥地方呢?

  “这司机怎么开车的,连急救车也不避让……”前天20:15左右,记者赶到南开区咸阳路与芥园西道交口时,耳边充满了围观群众对司机的谴责声。人群中,只见一辆牌照号码为冀F2V202,车头醒目标注120字样的旅行车翻倒在路中央。车头上的蓝色警灯还在不停闪烁。车上人员从翻倒的车辆里逃出来之后,很快登上了刚刚赶来的另一辆牌照号码为“冀F369WG”的救护车离开。记者在翻倒的急救车四周看到散落着大量名片,随手捡起一张,发现上面印着“平安医疗救护服务站”,并有提供出院、转院、复诊等长短途接送的字样。

  驾驶丰田车的是一名50多岁的男司机,他向交警介绍说,当时他驾车正常直行,而这辆急救车闯红灯冲到路中央,躲闪不及才发生了碰撞。在事故现场还有一名身穿标有“中国急救”字样蓝上衣、戴着眼镜的男子,记者询问他是否120急救中心人员时,这名操着本市口音的戴眼镜男子先说“是”。而接下来记者亮明身份追问他是哪个站的人员时,该男子则始终不答话。随后,两人都被带上警车接受进一步调查。

  前天晚间,车上的人员被另一辆急救车接走。那么,那辆急救车是不是同为个体经营的假120?记者展开了暗访调查。

  当晚事故现场,戴眼镜男子自称是从人民医院搭载的病人。根据这个线索,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了人民医院,在急诊楼外,记者找到了那辆牌照为“冀F369WG”的救护车。

  乍看上去与120急救中心的正规救护车无异。右侧车身上有“重症医疗急救中心”的字样,同侧车窗玻璃上还贴着红色“120”,以及“急救医疗救护”的标志。在这辆车的旁边,还有一辆河北牌照的救护车。它的车身是白色和橘色相间,车头和车左侧都喷印着救护车的英文“ambulance”。

  只见站在车旁的一名中年男子,调配着救护车里的人员,一名身穿带有“中国急救”字样绿色衣服的男子,和几名家属开始抬病人。记者看出,这名男子就是前天晚间留在现场的“120人员”。调配人员的这名中年男子自称姓王,他给记者递了一张名片,和前天现场事故车辆上的名片一模一样。据此人介绍,他一共有3辆救护车。其中,1辆是普通的转院车,另两辆专门负责运送重症病人,车上配有呼吸机、吸痰器、氧气袋和急救箱等设备。虽然这几辆救护车经常在人民医院活动,但该男子表示,别的医院的活也接,不过都得提前一天预约。

  说到价格,王姓男子表示,一般起步价是150元,超过3公里后,按每公里15元计费,还得考虑楼层等因素。另外,如需医疗设施、配备医护人员还得另收费。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比如去蓟县按公里算得1500元,但可以砍价到1200-1300元。可要是加上呼吸机的线元。“我们这已经很便宜了,同样一趟活,你去急救中心看看,起码得3500元。”

  当记者问他这3辆车是否属于120急救中心时,对方给予了否定的回答。而接下来,在解释这几辆车的归属问题中,王先生显得语无伦次。一开始,他说这是医院的车辆,然后又说跟个人的没嘛区别。

  是不是仅有人民医院的急诊楼处有“黑急救车”趴活呢?昨天14:30,记者来到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紧邻住院部入口停放着一辆华晨金杯,它被打造成了一辆救护车。这辆车是河北牌照,从掀开的后备厢盖能够正常的看到,车厢内左侧有一排简易柜,右侧是一个长木凳。没多久,一个小伙子被推出住院部,随即被两名中年男子抬上了这辆车,在家人的陪同下离开了医院。

  另外,距离住院部不足十米的一个车位上,还停放着一辆“救护车”。车型、外观与刚刚出发的那辆车一样,牌照也是河北的。听闻记者询问救护车的事,一位姓杨的男子递过来一张名片,上面写着“敬老院救护车”。至于价格,他说,只要不带设备和医护人员,市内六区也就三四百块钱。若需要呼吸机等设备的线元才会出车。

  “可以确定这两辆车身喷涂120字样的急救车都不是急救中心车辆,人员也并非急救中心人员。”前天20:30左右,记者询问了天津市120急救中心,经过认真比对后,急救中心相关负责人给出了以上答复。该中心相关负责的人介绍说,正规的急救车辆除了车身喷有120字样外,还有“天津急救”字样,车辆前部的驾驶台上还安装有GPS工作台。

  院前急救必然的联系到病人的生命安全,正规急救车上随行的急救人员都经过严格的院前急救训练,可以应对各种急救病症。但如果是非该中心的人员,能否应对则要打个问号。

  第三中心医院保卫部也和记者说,那两辆车根本不是该院车辆,且接送病人与该医院没有一点关系。这两辆车都是凭正常收费途径进出医院的,实属个人经营行为。

  昨天,市交管局给出了明确答复,经核实发现,事故车辆所有人为河北省某市医院,使用性质为救护,其他情况正在进一步核查。

  根据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中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能够正常的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也就是说,120急救车可以不遵守交通信号灯,但需要保证其他车辆、人员安全。此次事故中,如调查发现该车存在闯红灯等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将在此次事故中承担相应的责任。

返回列表
近期新闻